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规范和优化市级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更好发挥重点实验室在加强基础科学研究,补齐科技创新短板中的核心作用,现将新修订的《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docx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嘉兴市财政局 2021年5月24日
附件1: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