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地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8 发布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省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地方标准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6号)和《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3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建立“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地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机制。前期经广泛征求意见,我局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地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指南(试行)》,并确定了2020年度开展实施效果评估的省级地方标准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按时完成本年度省级地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工作推进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局标准化处联系(联系人:郑勤;联系电话:89761452)。

  附件:1.浙江省地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指南(试行)

  2.2020年度开展实施效果评估的省级地方标准清单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