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1〕33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号)和《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对2019年8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了《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至海宁市财政局。
公示日期: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15日
联系人:沈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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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4400
附:《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海宁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6日
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1〕33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号)和《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对2019年8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全文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2件,全文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部分条款修改、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海宁市财政局全文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2件)
2.海宁市财政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3.海宁市财政局部分条款修改、废止或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海宁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6日
附件1
海宁市财政局全文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2件)
序号 | 名称 | 发文时间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海宁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05年8月30日 | 海财行〔2005〕187号 |
2 | 关于印发《海宁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08年10月24日 | 海财国库〔2008〕319号 |
3 | 关于印发《海宁市会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 2010年10月28日 | 海财会〔2010〕432号 |
4 | 关于印发《海宁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11年8月25日 | 海财国库〔2011〕289号 |
5 |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的意见 | 2011年12月3日 | 海财建〔2011〕495号 |
6 | 转发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征收问题的通知 | 2012年3月6日 | 海财综〔2012〕109号 |
7 | 关于印发《海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12年12月31日 | 海财建〔2012〕834号 |
8 | 转发浙江省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 2012年9月3日 | 海财国库〔2012〕462号 |
9 | 关于印发《海宁市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13年10月15日 | 海财建〔2013〕651号 |
10 | 关于印发《海宁市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13年6月24日 | 海财社〔2013〕384号 |
11 | 关于印发《海宁市政府采购文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13年11月13日 | 海财国库〔2013〕707号 |
12 |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13年11月19日 | 海财建〔2013〕721号 |
13 | 关于印发《海宁市财政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13年12月19日 | 海财综〔2013〕795号 |
14 | 关于印发《海宁市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13年12月25日 | 海财建〔2013〕914号 |
15 |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建筑材料结算价格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14年3月17日 | 海财发〔2014〕20号 |
16 | 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海宁市科技支行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14年8月29日 | 海财发〔2014〕71号 |
17 | 海宁市财政局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海宁市个人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宅财政补贴兑现若干操作意见》的通知 | 2014年9月30日 | 海财发〔2014〕82号 |
18 | 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海宁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14年11月19日 | 海财发〔2014〕100号 |
19 | 海宁市财政局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海宁市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14年12月26日 | 海财发〔2014〕107号 |
20 | 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海宁市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15年5月12日 | 海财发〔2015〕52号 |
21 | 海宁市财政局 浙江省海宁市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海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过渡性扶持政策调整的通知 | 2015年10月12日 | 海财政〔2015〕46号 |
22 | 海宁市财政局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延续执行个人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宅财政补贴政策后相关操作意见的通知 | 2015年10月12日 | 海财政〔2015〕48号 |
23 | 海宁市财政局 海宁市物价局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海宁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15年12月15日 | 海财政〔2015〕49号 |
24 | 海宁市财政局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海宁市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新建商办性质商品房财政补贴兑现操作意见》的通知 | 2016年5月12日 | 海财政〔2016〕57号 |
25 | 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海宁市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16年7月15日 | 海财政〔2016〕86号 |
26 | 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海宁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16年8月2日 | 海财政〔2016〕92号 |
27 | 海宁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海宁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追偿办法》的通知 | 2016年9月19日 | 海财政〔2016〕121号 |
28 | 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海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17年3月16日 | 海财政〔2017〕26号 |
29 | 海宁市财政局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调整海宁市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新建商办性质商品房财政补贴兑现的操作意见》的通知 | 2017年4月1日 | 海财政〔2017〕42号 |
30 | 海宁市财政局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海宁市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17年7月4日 | 海财政〔2017〕69号 |
31 | 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海宁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17年8月18日 | 海财政〔2017〕84号 |
32 | 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 海宁市财政局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海宁市政府采购支持人才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2018年10月8日 | 海财政〔2018〕93号 |
附件2
海宁市财政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序号 | 名称 | 发文时间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海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04年12月2日 | 海财国库〔2004〕277号 |
2 | 关于下发《海宁市国资营运公司在职人员投资以及国有资本参股关联企业管理意见》的通知 | 2006年7月25日 | 海财国资〔2006〕191号 |
3 |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通知 | 2012年12月19日 | 海财国库〔2012〕777号 |
4 | 关于印发《海宁市“五水共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14年7月1日 | 海财发〔2014〕43号 |
5 | 海宁市财政局 海宁市工商联合会关于印发《海宁市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中小微企业互助成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14年8月29日 | 海财发〔2014〕70号 |
6 | 关于印发《海宁市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08年5月4日 | 海财国库〔2008〕135号 |
附件3
海宁市财政局部分条款修改、废止或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序号 | 名称 | 发文时间 | 文号 | 备注 |
1 | 关于印发《海宁市政府分散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14年5月15日 | 海财发〔2014〕35号 | 第七条已修改,其中“其中对单笔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应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该条规定因上级目前无相关依据,省文件规定单笔预算金额1000万以上应纳入政府集中采购,故第七条后半部分废止。《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公告〔2018〕1号)已作出修改。 |
2 | 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市级预算单位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的通知 | 2015年7月22日 | 海财政〔2015〕15号 | 第五点“用款计划编制与审批”废止,《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支出进度管理的通知》(海财政〔2017〕47号)已明确。《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公告〔2018〕1号)已作出修改。 |
3 | 关于印发《海宁市政府采购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 2004年12月2日 | 海财国库〔2004〕281号 | 该文件第五部分条款根据《关于印发<海宁市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海财国库存〔2012〕831号)规定执行。《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公告〔2016〕14号)已作出修改。 |
4 | 关于印发《海宁市国有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06年6月26日 | 海财国资〔2006〕168号 | 第十二条已修改,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不再适用,相关内容以《海宁市国有企业融资管理工作规程》(海政办发〔2015〕42号)内容中“四、担保管理”事项为准。《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公告〔2016〕14号)已作出修改。 |
5 | 关于印发《海宁市国有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06年6月23日 | 海财国资〔2006〕166号 | 第九条已修改并对全文进行补充,相关内容以《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宁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的补充规定》(海财发〔2014〕96号)为准。《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公告〔2016〕14号)已作出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