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浙高企认办〔2016〕4号)的文件规定,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审核等工作时限相应延迟15天。 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doc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7月25日
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