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根据《海宁市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海市科局〔2016〕37号)的规定,现开展2016年海宁市专利示范企业推荐申报及复核工作。本次推荐申报和复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2016年海宁市专利示范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海宁市专利示范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
(二)企业专利工作总结及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企业概况、技术创新和专利拥有情况、专利管理机构和制度建设与运行情况、专利技术实施转化效益情况、专利信息利用及培训情况,专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企业专利工作发展计划等;
(三)企业有效专利申请及授权清单,授权专利证书及法律状态证明,受让或许可实施的专利提供相应法律文书;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企业申报前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六)企业制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复印件;
(七)企业成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文件。
以上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二、参加本次复核的市专利示范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海宁市专利示范企业复核表》(见附件4);
(二)企业近三年专利工作总结;
(三)企业有效专利申请及授权清单,授权专利证书及法律状态证明,受让或许可实施的专利提供相应法律文书;
(四)企业申报前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五)企业制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复印件;
(六)企业成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文件。
以上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三、申报材料和复核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6年8月15日。
联系人:王 莉 谢芸奕
电 话:87659015
E-mail:xieyunyi@haining.gov.cn
海宁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