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嘉兴市科技支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嘉科高〔2014〕7号),经嘉兴市科技金融支持企业认定小组审核通过,认定浙江嘉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39家企业为嘉兴市科技金融支持企业,现予公布。 嘉科高〔2016〕13号关于公布2016年第一批科技金融支持企业.doc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3月23日
附件1:嘉科高〔2016〕13号关于公布2016年第一批科技金融支持企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