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根据《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启动2016年嘉兴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范围:
坚持“优化结构、强化优势、有限目标、择优支持、动态管理”的原则,面向我市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其他科研机构,鼓励产学研协同申报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公开申报,择优支持。重点围绕我市7大千亿主导产业和社会发展领域中的重点学科建设。
二、申报要求:
1、市级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须符合《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申报条件。
3、申请财政拨款与单位匹配资金比例须达到1∶4。支持完全自筹资金建设的重点实验室。
4、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须签定合作协议并明确主持单位。
5、每单位限报1个。
6、申报单位须填写《嘉兴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一式两份,于4月15日前报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
7、不受理与已建实验室重复或类似的申请。
三、其他事项:
请各归口管理单位对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择优推荐科研队伍结构合理、基础条件成熟的实验室参与2016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
联系人: 赵 静 甘人杰
电 话:0573—82159860
电子邮件:zhaojing_tjzy@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