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党委人才办、教育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科协,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11月24日
附件1:关于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