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3项省级地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15万元
项目内容:根据浙市监函〔2022〕254号文件要求,拟对《玻璃纤维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65—2019)、《企业综合能耗确权核算通则》(DB33/T2250—2020)、《家庭屋顶光伏电源接入电网技术规范》(DB33/T2189—2019)等3项标准开展实施效果评估。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报告内容包括标准实施的总体情况、具体情况,同时对标准实施的作用、效益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论证,并给出修改完善意见建议。
采购要求: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标准制定基础较好,有全省节能领域标准制修订经验,有较强的技术力量;二是服务响应高,3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要求在11月中旬前完成,需要有较好的资料积累和数据积累;三是起草人员技术经验丰富、水平较高,熟悉标准制定流程及工作要求。
评选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分法,经委内评审确定后发布结果公告。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淑明,0571-87050351。
其它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天,供应商对该项目内容、评审方式、相关需求等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异议。
异议处理联系电话:0571-87051367、87050578(传真)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052510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行政中心1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