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嘉兴市级科技特派员专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1 发布单位: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字号:

  南湖区、秀洲区科技局,经开区经信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扶持和鼓励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和工作和科技服务活动,根据《嘉兴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嘉科特办〔2020〕3号),现就2022年度嘉兴市级科技特派员专项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根据科技特派员派驻单位所相关的领域进行申报。

  二、申报对象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市本级第九批科技特派员,其中:

  1.个人科技特派员,以入驻单位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申报;

  2.团队科技特派员,以派出单位或团队所入驻区域(平台)内单位作为项目承担单位。

  三、相关要求

  1.个人科技特派员可申报1个项目;团队科技特派员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各项目负责人必须不同,且与个人特派员项目不得同一负责人);

  2.科技特派员专项采取自愿申报、集中受理、竞争性分配的方式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3.科技特派员专项的立项、管理、经费使用监督和验收工作,遵照《嘉兴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4.科技特派员专项分为财政资助项目和自筹资金项目。财政资金项目面向涉农领域个人科技特派员和农业团队科技特派员,自筹资金项目面向工业领域个人科技特派员和工业团队科技特派员;财政资金项目根据项目质量分为A类和B类。

  5.科技特派员专项项目申请市财政支持经费额度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0%,最高10万元。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参照市财政经费补助额度,给予一定配套支持。

  四、申报程序

  1.在线申报。通过嘉兴数智科技平台(网址:/)登陆, 选择“科技项目——科技特派员专项”进行在线申报,未注册过的单位及申报用户需先进行注册,项目填报时需一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2.审核推荐。由申报单位所在地科技部门或所属系统部门对项目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

  五、其他

  1.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确保申报材料和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对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且不得评为优秀科技特派员。

  2.项目申报于2022年4月30日截止,归口管理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10日。请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在线申报和审核推荐,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市科技局农社处:彭  伟   0573-82153618

  市科技信息中心:顾永春   0573-82159811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