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嘉兴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4 发布单位: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字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商局、嘉兴港区科技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补齐科技创新短板,集聚和培养优秀科研人才,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根据《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嘉科高[2021]12号),现就2022年嘉兴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申报领域

  按照“优化结构、提升层次、强化优势、动态管理”的原则,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及我市重点发展产业,择优建设一批嘉兴市重点实验室(A、B两类)。

  二、申报条件

  申报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1000万元以上。

  (二)拥有高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拥有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15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50%。

  (三)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国家、省级、市级重大科研任务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四)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对“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等重点发展领域且具备承担国家、省重大引才计划条件和能力的,建议申报认定市重点实验室(B类)。

  三、申报程序

  (一)为落实数字化改革精神,切实减轻申报负担,请申报A类重点实验室的单位于2022年3月25日前,请申报B类重点实验室的单位于2022年3月2日前通过嘉兴数智科技平台(网址:/)完成在线填报,未注册过的单位及申报用户需先进行注册。

  (二)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商局、嘉兴港区科技金融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分别于2022年3月31日前(A类)和2022年3月4日(B类)前通过系统审核推荐上报至市科技局。市直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院等市直属单位完成在线填报后,直接由市科技局审核。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处:高振宇,电话:82159818

  技术支持:0571-87054113

  附件 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docx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