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经商局、嘉兴港区管委会科技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嘉兴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嘉兴市众创空间备案与管理办法》(嘉科高〔2021〕3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嘉兴未来产业科技园”等11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列入2021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名单(见附件1),将“瀚海嘉兴国际创新中心空间”等3家众创空间列入2021年度市级众创空间备案名单(见附件2)。
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指导和服务。通过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备案的众创空间要严格按照认定(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创新孵化模式,拓展服务功能,提升孵化绩效,为全市引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 2021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名单.docx
附件2 2021年度市级众创空间备案名单.docx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