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精神,促进全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省科技厅编制了《浙江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
联系人:任 璐 联系电话:0571-87054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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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浙江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