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1年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7 发布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规定,由企业自愿申报、系统自动测评、各地核实推荐、大数据比对和双随机实地核查,初步确定了公示名单。8月20日,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向社会公示2021年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441家,其中首次公示企业509家,继续公示企业932家(见附件),公示期两年。公示期间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网站: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

  希望被公示企业进一步强化“契约”精神,重视企业合同管理,诚信经营;进一步强化“守法”意识,重视企业经营管理,守法经营,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推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公示期间,各地要加强对公示企业合同管理、履约和守法经营等情况的跟踪了解,发现被公示企业存在《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中规定予以撤销的情形的,要及时向省局报告。

  附件:2021年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名单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