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嘉兴市技术市场交易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4 发布单位: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字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经商局、嘉兴港区科技金融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 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面向未来的创新活力新城的若干意见》(嘉委发〔2019〕26号)《嘉兴市技术市场交易项目补助奖励实施细则》(嘉科合〔2020〕68号)等规定,为做好技术市场交易项目补助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技术市场交易项目按照《嘉兴市技术市场交易项目补助奖励实施细则》(嘉科合〔2020〕68号)的条件申报。优先支持拥有与其核心技术相关联的有效授权发明专利的项目。

  二、申报主体

  通过嘉兴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嘉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行注册认定的技术受让方(委托方)企业、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等均可申报。

  三、申报方式

  补助奖励根据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金额,对技术市场交易项目实行事后补助奖励。技术交易金额是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包括委托开发、合作开发)费用,不含仪器、设备和设施费用。补助奖励资金属于奖励性质,可自主统筹安排用于研究开发或科技服务活动。补助奖励根据经费预算,对申报项目进行竞争性择优补助。

  四、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主体登录嘉兴市科技局门户网站(/),进入“嘉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申报。项目申报应在技术交易完成后的三年内提出。

  2.审核评审。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由市科技局组织申报项目复核和评审,并根据复核与评审情况提出拟补助奖励建议。

  3.网上公示。对拟补助奖励项目在嘉兴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期间,收到异议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补助奖励资格。

  4.审议拨付。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相关程序报批后,纳入年度资金支持计划。

  五、审核推荐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经商局、嘉兴港区科技金融发展局做好宣传及相应的辅导服务,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开展申报工作,并在审查申报主体资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的基础上,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汇总后推荐上报市科技局(附件4)。

  申报主体须确保申报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保密。凡以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等处理措施,并将信用记录作为今后遴选我市科技计划及专项项目承担单位的依据;已经获得后补助经费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24:00,请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于9月30日17:30前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并将汇总表盖章上报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赢双    联系电话:13321160970

  附件1:嘉兴市技术市场交易项目补助申请表(技术受让方企业).doc

  附件2:嘉兴市技术市场交易项目补助申请表(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doc

  附件3:嘉兴市技术市场交易项目补助申请表(技术经纪人).doc

  附件4:嘉兴市技术市场交易项目经费补助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5:嘉兴市技术市场交易项目补助奖励实施细则.pdf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