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海宁市市长质量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7 发布单位:海宁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字号:

  为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宁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海政发〔2020〕25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海宁市市长质量奖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对象和条件


  2021年度海宁市市长质量奖预申报企业(组织)应符合《海宁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


  二、预申报要求


  各镇(街道、开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发动,鼓励引导重点企业(组织)积极申报,如实填写《2021年度海宁市市长质量奖预申报登记表》(见附件)。


  各镇(街道)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企业(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把关,择优推荐。预申报登记表盖章后转化成PDF形式,于7月31日前报海宁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张碧霞;联系电话:87224498)


  附件:2021年度海宁市市长质量奖预申报登记表


  海宁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