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委 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我厅起草了《关于浙江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提高实施意见制定的科学性,助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征求期限为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8月2日,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建议。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个人意见请署名书面反馈。反馈意见可邮寄纸质材料至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省经信厅消费品处,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531459150@qq.com(单位意见请发送盖章扫描件)。
联系人:消费品处 麻湘萍;联系电话:0571-87058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