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21年嘉兴市重点实验室(A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8 发布单位: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字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经商局、嘉兴港区科技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嘉科高〔2019〕82号)《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嘉兴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通过各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及市直属各有关单位组织申报、材料初审、形式审查和专家实地考察等程序,现认定“嘉兴市分子识别材料与传感技术重点实验室”等15家实验室为“嘉兴市重点实验室(A类)”。

  各重点实验室和依托单位要按照《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按照建设方案与责任期目标任务组织实施,聚焦研究的重点领域攻克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共性技术,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引领和服务。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