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2021年度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15个工作日”改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6 发布单位: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极简审批”,努力打造最优投资环境,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满意度,经商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等部门,现就全面开展2021年度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15个工作日”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目标

  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力争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从赋码备案到竣工验收并取得不动产证的全过程审批。

  二、改革范围

  企业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普通仓库、标准厂房和创新型产业用地项目。纳入负面清单的项目除外。

  三、办理方式

  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模块,实行“一站式”在线办理。

  四、办理流程

  将审批流程优化为联合审批、联合验收两个阶段。企业在每个阶段只需填报一张申请表,提交一次材料。

  五、改革创新举措

  除《浙江省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20个工作日”改革试点工作指引》列明的深化改革创新领域外,鼓励各地推行以下改革创新举措:

  (一)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对5000—10000平方米的低风险小型项目免于施工图审查,改为事后抽查。

  (二)以“标准地”方式出让的工业项目和土地权属清晰、符合法定规划要求且不涉及规划调整、不影响周边相邻权等合法权益的低风险小型项目,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免于单独批复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三)施工临时排水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四)质量监督和供排水现场踏勘整合为一个环节。

  (五)各地创新的其他举措。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加强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亮点举措,全方位推进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提质增效。

  (二)各设区市要抓紧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各地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确保低风险小型项目“应纳尽纳”、改革红利“应享尽享”。

  全省范围于2021年4月1日始全面实行。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