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投资〔2020〕401号)要求,现将我省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2021年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发布公示起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馈。 联系电话:0571-81050425 附件:2021年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表(浙江)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1日
附件1:2021年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表(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