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标准化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5 发布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充分了解我省工业企业标准化工作情况,研究标准化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经省统计局批准,决定在全省开展2021年标准化统计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统计内容

  统计调查对象(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标准化投入情况、主要产品标准实施情况。其中,标准化投入情况中的标准化人员、检验检测及认证经费投入统计口径较上年有较大调整(见附件)。

  三、主要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宣贯培训及核实(2月20日-3月10日)。省标准化研究院负责制作线上培训教程;各市局负责对所辖县(市、区)局相关人员组织进行培训,对辖区内调查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包括删除或更新)。

  (二)数据填报及审核(3月11日-4月25日)。各市局组织辖区内的调查对象于3月底前进行网上填报,并于4月25日前完成数据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三)数据汇总分析(4月26日-5月25日)。省标准化研究院对全省调查对象的数据进行审核分析,并指导各市局撰写本地区标准化统计监测分析报告(简要版)。

  四、职责分工

  (一)省局标准化处。负责全省标准化统计监测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

  (二)省标准化研究院。负责完善浙江省标准化统计监测平台,企业填报问题解答,制作线上培训教程,对填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撰写全省标准化统计监督测分析报告,指导各市局撰写本地区标准化统计监测分析报告(简要版)。

  (三)各市局。负责部署开展本辖区标准化统计监测工作,组织辖区内的调查对象参加线上培训,对辖区内调查对象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指导所在县(市、区)局对异常数据进行核实和修正,向当地政府报送本地区标准化统计监测分析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标准化统计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此作为我省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建立省、市、县三级标准化统计监测工作统一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请各市局确定1名工作联系人,并于3月5日前将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报送省局标准化处。

  (三)加强培训,确保质量。强化对调查对象的业务培训,细化指标解释,优化数据分析,确保标准化统计监测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省局标准化处联系人:刘冀,电话:0571-89761315;邮箱:50738449@qq.com。

  省标准化研究院联系人:刘晓明,电话:0571-85786379;手机:18042014642;邮箱:378518591@qq.com。

  浙江方大标准信息公司联系人:赵怡萍,电话:0571-85786946;手机:13656686847;邮箱:670393856@qq.com。

  统计调查专用网址:浙江省地方标准网()点击“标准化统计监测数据填报”。

  附件:浙江省标准化统计监测制度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