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本级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7 发布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省本级各企业: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切实方便企业办事,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对标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按照《省市场监管局 省公安厅 省大数据局关于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应用的通知》(浙市监注〔2020〕21号)要求,我省电子营业执照与电子印章同步发放系统于2020年12月28日正式上线应用。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省本级企业中先行先试,全量领取应用。现就做好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法律效力

  电子营业执照是指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的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电子印章是以密码技术为核心,将数字证书、签名密钥与实物印章图像有效绑定,用于实现各类电子文档完整性、真实性和不可抵赖性的图形化电子签名。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市场主体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关于发放对象

  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对象为省市场监管局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三、关于领取方式

  企业电子营业执照与电子印章同步发放系统已经上线,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该系统中自动生成。企业法定代表人等符合条件的领取人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点击“下载执照”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同步免费领取一套四枚电子印章(含企业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操作手册(附件1)。

  四、关于应用场景

  电子印章的应用主要依托浙江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浙里办”),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单位将同步注册“浙里办”法人用户,并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法人用户首选认证标识,为企业提供出示验证、用户登录、电子签名等服务。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率先推广应用的省级部门,已在企业注册登记领域即全程电子化系统实现了法人电子签章功能,法定代表人在办理注册登记事项时,根据事项系统提示,使用手机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描二维码进行电子签章,即可满足系统登录、身份验证、电子签章等网上办事需求。下一步,还将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领域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应用,并大力拓展在商务、金融服务等涉企高频领域的融合应用。

  五、有关工作要求

  各企业要先行先试,做到应领尽领,提高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的领取率;要加强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学习,明晰应用领域,规范应用程序;要加强在企业注册登记领域的使用,做到应用尽用,提高使用率,实现掌上办事、网上办事,提升便利度和办事效率。

  附件: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和应用操作手册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