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海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9 发布单位:海宁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字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宁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和《海宁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海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2020年度海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企业(组织)应具备《海宁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海政发[2020]25号)和《海宁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海质评办〔2020〕1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并在预申报的基础上,经预审合格。预审合格企业(组织)名单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组织)应认真、如实填写《2020年海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见附件2),并同时上报组织简介、自我评价报告和证实性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二份、电子文本(u盘)一份,申报表、组织简介的电子文本为word格式,自我评价报告和证实性材料为pdf格式。申报表中的推荐意见由申报单位所在地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填写。申请表可登陆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左侧“信息公开”-最新发布信息(关键字搜索“质量奖”)下载。

  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在企业(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把关,择优做好推荐工作。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10月10日前上报海宁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201办公室),联系人:张碧霞 电话:87224498。

  附件1:2020年海宁市市长质量奖预审合格企业名单.doc

  附件2:海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doc

  

海宁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