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斜桥镇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0 发布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 字号: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根据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海委办发〔2020〕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斜桥镇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洪国清

  朱洪海

  常务副组长:吕孝尧

  副  组  长:金士耀、李群红

  成员由镇纪委(监察办)、党政综合办、党建工作办、社会治理办、司法所、社会事务办、农业农村办、财政所、派出所、海宁农商行斜桥支行和各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农业农村办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