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根据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海委办发〔2020〕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斜桥镇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洪国清
朱洪海
常务副组长:吕孝尧
副 组 长:金士耀、李群红
成员由镇纪委(监察办)、党政综合办、党建工作办、社会治理办、司法所、社会事务办、农业农村办、财政所、派出所、海宁农商行斜桥支行和各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农业农村办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