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社会组织2019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4 发布单位:海宁市民政局 字号:

  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部门),各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和《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海宁市民政局将对社会组织开展2019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2019年6月30日前经海宁市民政局核准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2019年度成立登记的基金会,均应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检要求

  1.2019年社会组织实行网上年检,取消纸质材料报送;年检操作手册电子版下载:海宁市社会组织QQ群:(81567303、722141770)。

  2.慈善组织按照《慈善法》有关规定实行年度报告,除在网上按照年度检查格式申报外,还应提交财务审计报告。

  3.社会组织可凭民政局发布的年检结果公告,证明年检有关情况;有需要的社会组织可携带法人登记证书副本至市民政局207加盖年检结果印章;

  4.网上信息填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网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三、其他要求

  对于逾期不参加年检、不按规定年检或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将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社会组织失信“黑名单”;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予以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在参加年度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87297131、87288531)。

  附件:社会组织网上办理操作流程

  

海宁市民政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