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浙财企〔2019〕4号)、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运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将现将省创新引领基金出资“杭州普华昱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8个项目投资方案(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以书面、实名形式提出,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附具相关证据材料,并署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对于收到的异议材料,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电话:规划处 寿学平87054021
机关纪委:段文斐 87056409
电子邮件:sxp@zjinfo.gov.cn;
duanwf@zjinfo.gov.cn。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