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专利授权补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03 发布单位:嘉兴市知识产权局 字号:

南湖区、秀洲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商局、嘉兴港区经发局:

  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教字〔2015〕1号)、《嘉兴市专利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嘉财政〔2014〕565号)的有关规定,2017年专利授权补助申请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专利授权补助的对象为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且为第一专利权人、第一专利权人授权公告地址属嘉兴市本级的下列单位、组织或个人;

  (一)在嘉兴市本级注册登记的企业或社会组织。企业专利技术得到有效实施转化,税收缴纳情况稳定;

  (二)自然人,包括嘉兴市本级户籍居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编科研人员,在嘉兴从事科研工作连续五年以上的常住居民,符合以上(一)规定条件且在嘉兴居住满三年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市本级新居民积分考核排序前50位的新居民。

  二、申请范围:

  2017年被授予专利权的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三、办理程序:

  (一)各补助对象按专利授权地址所属区域直接向南湖区、秀洲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区经商局、嘉兴港区经发局提交申请;

  (二)由各单位分别受理并审核后统一将授权补助汇总清单报市知识产权局;

  (三)市知识产权局按照补助标准将补助资金统一拨付给区科技局,管委会;

  (四)由区科技局,管委会将补助资金拨付给补助对象。

  四、材料要求:

  (一)专利授权补助申请表;

  (二)单位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复印件(需附具与专利权人登记信息及代理机构信息等相关的专利证书前两页);

  (四)国外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还需附具国家批准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国外专利申请、代理费用结算账单或发票复印件、企业上年度纳税情况证明、专利申请目的国出口报关凭证或相关销售凭证。上述材料均提供中文译本。

  (五)南湖、秀洲区通过网上系统申报。

  五、其他事宜

  (一)单位、组织或个人专利授权地址与注册地址或户籍地址不一致的,以专利授权地址为准。

  (二)申请联系方式:

  南湖区科技局 马群宇 0573-82838083

  南湖区网上申报地址

  秀洲区科技局 何艳芬 0573-82720254

  秀洲区网上申报地址

  系统技术咨询 金工 051988319288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章晓晶 0573-83682378

  (三)嘉兴港区已经完成2017年专利授权补助申请,无需重复申报。

  (四)2017年专利授权补助申请截止日期2018年9月2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嘉兴市专利授权补助金申请表.doc


嘉兴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