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我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根据《关于推进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嘉科高〔2018〕44号)精神, 决定开展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创建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较完善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规划;
2. 特色产业集聚度高、产业规模大;
3. 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产业配套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
4. 具有较完备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
5. 具有明确的专项激励资金使用方向。
二、申报材料
各单位申报时,需提供嘉兴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申报书(见附件1)、嘉兴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规划(见附件2)等材料各一式7份。
三、申报程序
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
联系人:柳燕华,电话:82159818
附件:1.嘉兴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申报书.doc
附件:2.嘉兴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规划编制参考大纲.doc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