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高可靠性供电和临时接电费用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资[2017]46号)的精神,现将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优惠项目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符合《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引导目录(2016-2020年)》(浙科发高[2016]205号)范围的高新技术投资项目均可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
提供《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优惠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和附件资料。项目附件资料由当地科技局(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申请程序
(一)企业申请:企业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址:)把《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优惠项目》申请表喝附件资料上传,提出申请。已申报重点示范项目的,《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优惠项目申请表》内容可直接从重点示范项目中加载。同时,把书面申请资料报当地县(市、区)科技局。要求书面与网上申请资料内容一致。
(二)县(市、区)科技局根据企业项目申请资料等进行审核,形成项目审核意见,并在网上填写。企业提交的项目书面申请资料由当地科技局保存。
(三)设区市科技局(委)根据企业项目网上申报资料和县(市、区)科技局审核意见等进行复核,形成项目复核意见,并在网上填写。同时,把《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优惠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书面报省科技厅高新处。
四、受理时间
常年受理,分批审核。审核分别在7月和11月进行。
五、其它
(一)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审核、复核程序和对企业项目申报附件资料的具体要求。
(二)省部属单位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按属地申报。
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企业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优惠项目受理和审核等工作,推动本项工作有序开展。
业务咨询电话 :姚笑秋 0571-85112856
余仲飞:0571-87054025
网上操作咨询电话:沈涛:0571-87054113
附件:1、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优惠项目申请表
2、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优惠项目汇总表
3、《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高可靠性供电和临时接电费用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资[2017]46号)
4、《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引导目录(2016-2020年)》(浙科发高[2016]205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