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16〕88号)的规定和嘉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通知》的要求及我市2017年科技工作部署安排,经研究,现组织开展2017年第一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按照《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16〕88号)(见附件1)的要求执行。
二、申报流程:通过互联网登录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登录界面,开展注册申报工作,每个页面填写完整并保存,证明材料请均盖章并上传完整(同一文件或内容请用一个文档上传、上传材料需命名),主要包括: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创新成果(专利、新产品、商标、软著等)、员工名册(注明科技人员)、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承诺书等。
三、申报时间:企业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0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请申报企业真实、准确、及时地上报申请材料,虚假申报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不再接受其申报;
(二)请各镇(街道)、开发区认真组织,申报数量不低于计划数(附件2);
(三)请各镇(街道)、开发区督促申报企业按时完成申报流程,如申报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产业发展科,联系人:王晓丽,电话:87235594。
附件:1、《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2017年各镇(街道)、开发区申报计划数
3、已认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名单
海宁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