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08 发布单位:海宁市科技局 字号:

各有关企业:

  现将嘉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拥有嘉兴研发中心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才能申报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申报企业在,完成省网申报;

  2、申报企业还需同时在海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上完成“省研发中心机构”的信息登记,海宁科技局将根据企业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推荐。申报受理时间到10月11日止,12日后进入审核推荐流程

  (联系电话:87235595,87297806,87659018)


  海宁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