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嘉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市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嘉科高〔2016〕69号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拥有海宁研发(技术)中心才能申报嘉兴研发中心,申报企业纸质资料按附件要求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包括申报材料扫描件、附件1:2016年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基本情况表和附件2:汇总表发邮箱837141359@qq.com;
2、申报企业要求在海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上完成“嘉兴研发中心申请”的填报,海宁科技局将根据网上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和推荐;
3、纸质材料和电子版请于10月11日前报送至海宁市科学技术局产业发展科(地址:行政中心2号楼432办公室)。
(联系电话:87235595,87297806,87659018)
海宁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