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不包括嘉善),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商局、嘉兴港区管委会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浙科发条〔2016〕164号)的要求,现将嘉兴市开展2016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组织申报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详见《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浙科发条〔2016〕164号)。
二、嘉兴市申报截止时间
各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管委会的科技部门在10月17日前完成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初审工作,并向有关部门确认申报单位近三年无环境污染事故及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市科技局。10月24日-28日市科技局将组织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10月31日上报省科技厅。
联系人:柳燕华 联系电话:0573-82159818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