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2015年嘉兴市重点实验室评审认定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范围
坚持“优化结构、强化优势、有限目标、择优支持、动态管理”的原则,面向我市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其他科研机构,鼓励产学研协同申报建设实际重点实验室,公开申报,择优支持。
二、申报要求
1、市级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须符合《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申报条件。
3、申请财政拨款与单位匹配资金比例须达到1∶4。支持完全自筹资金建设的重点实验室。
4、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须签定合作协议并明确主持单位。
5、每单位限报1项。
6、申报单位须填写《嘉兴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一式两份,于9月4日前报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
7、不受理与已建项目重复或类似的项目申请。
四、其他事项
请各归口管理单位对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择优推荐科研队伍结构合理、基础条件成熟的实验室参与2015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评审。
联系人: 赵 静 甘人杰
电 话:0573—82159860
电子邮件:zhaojing_tjzy@sina.com
嘉兴市科技局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