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企业研究院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0 发布单位:嘉兴市科技局 字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企业研究院的通知》(浙科发条〔2015〕71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浙科发条〔2015〕72号)的要求,现将嘉兴市开展2015年省级企业研究院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组织申报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详见:1、《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企业研究院的通知》(浙科发条〔2015〕71号);2、《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浙科发条〔2015〕72号)。

  二、嘉兴市申报截止时间

  各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管委会的科技部门在6月8日前完成省级企业研究院的初审工作,并向有关部门确认申报单位近3年内无环境、安全、知识产权和税务等违法行为,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市科技局;6月15日前完成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初审工作,并向有关部门确认申报单位近三年无环境污染事故及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市科技局。

  政策咨询:省科技厅 楼新明,电话:0571-87051079。

  技术咨询:省计算所 虞雅轩,电话:0571-85151402。

  联 系 人:市科技局 朱靖杰,电话:0573-82159818。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