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企业做好科技专员奖励兑现工作的函

发布日期:2015-05-19 发布单位:海宁市科技局 字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海宁网上技术交易平台(淘科技)成交项目专项补助政策实施办法(试行)》(海政办发〔2014〕130号),对企业科技专员,按交易额的1.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3万元。企业科技专员的上述奖励随同企业技术交易项目补助统一发放给企业,由企业负责实施,要求企业将不少于50%的奖励额度发放给科技专员个人,剩余奖励额可作为企业培养科技专员经费。现淘科技成交项目专项奖补已发放,请各有关企业做好科技专员奖励兑现工作。

  海宁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