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工作的通知》(浙高企认办〔2015〕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报送要求、份数、联系方式和报送时间如下:
1、申报材料中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的证明(需盖有海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公章);
2、申报材料应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需在书脊注明企业名称);
3、大专学历及研发人员表格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学历、毕业院校、证书编号和上年度年底社保单并盖公章报科技局备案;
4、纸质材料分别报送海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一份;
海宁市国税局(地址:文苑路318号803办公室,联系电话:87282538)
地税局(地址:水月亭西路336号713办公室,联系电话:87292239)
财政局(地址:水月亭西路336号615办公室,联系电话:87292260)
科技局(地址:行政中心2号楼432办公室,联系电话:87297806)
5、报送时间:2015年6月16日前
海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