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第一批海宁市企业研发(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海市科局(2015)14号)的要求,决定对申请组建2015年第一批研发中心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察目的:规范管理,科学发展。通过实地考察,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明确发展目标,达到加强规范管理,促进其科学发展的目的。市科技局将依据实地考察的结果,对符合标准的中心予以公示认定;对优秀的,推荐申请上级研发中心;对尚不符合标准的研发中心,提出改进建议,纳入下一年度培育计划。
二、考察时间:2015年5月11日-6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程序:
1、实地察看研发中心现场;
2、听取研发中心工作报告;
3、提问并核查有关台账资料;
4、讨论并形成实地考评分。
四、被考察的研发中心,须提供真实的佐证材料原件或实物(如:项目文件、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财务报表、台账、产品实物等,即所有与申报要求的内容相关的实物和佐证材料),以备专家核实审查。
五、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科技协理员负责通知辖区内申报企业做好考察准备工作。
海宁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