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组织实施好《嘉兴市科技企业培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嘉兴市创新型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现就2015年度嘉兴市创新型企业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详见《嘉兴市创新型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嘉科高〔2014〕89号)。
二、申报程序和方式
1、高新技术企业,由市科技局根据上年度国家火炬统计数据,对照认定管理办法审核,相关企业不需主动申报;
2.非高新技术企业,请登陆,在6月10日前完成注册和申报,并上传应报送的附件材料。各县(市、区)科技局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经发局应在6月30日前对申报企业完成初审、推荐工作。
三、工作要求
请各地认真做好2015年度嘉兴市创新型企业申报的宣传、组织和指导工作。
联系人:朱靖杰,联系电话:82159818。
地址:嘉兴市城南路1539号创业大厦517室。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