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4年度海宁市科学技术奖拟奖项目进行公示,自公布之日起七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或对项目中有文字错漏,需要更正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项目推荐部门提出并抄送我局,我局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为对异议的项目所涉及人员进行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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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科学技术局
二0一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