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教字〔2015〕1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12〕98号)以及嘉兴市财政局、嘉兴市科技局《嘉兴市专利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嘉财政〔2014〕565号)的有关规定,嘉兴市知识产权局现开始受理市本级专利授权资助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专利授权补助的对象为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且为第一专利权人、第一专利权人授权公告地址属嘉兴市本级的下列单位、组织或个人:
(一)在嘉兴市本级注册登记的企业或社会组织。企业专利技术得到有效实施转化,税收缴纳情况稳定;
(二)自然人,包括嘉兴市本级户籍居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编科研人员,在嘉兴从事科研工作连续五年以上的常住居民,符合以上(一)规定条件且在嘉兴居住满三年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市本级新居民积分考核排序前50位的新居民
二、申请条件:1、2014年被国外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2、2014年被授予专利权的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3、2014年被港、澳、台地区授予专利权的专利。
三、办理时间:符合申请条件的资助对象,请于2015年6月30日前登陆网上办理专利资助登记手续或到嘉兴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嘉兴市科创中心3号楼1楼101室)面交资料。超过规定时限未提出专利资助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给与补助。
四、提供资料:
1、 嘉兴市专利授权资助金申请表(下载地址:嘉兴市知识产权局网站资料下载?id=508132874179);
2、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附具与专利权人登记信息及代理机构信息等相关的专利证书前两页的复印件);
4、 国外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需附具国家批准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国外专利申请、代理费用结算账单和发票复印件。
注:专利权人为企业的须提供收款收据。
联系电话:0573-12330
地 址:嘉兴市城南路1369号科创中心3号楼1楼101室嘉兴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