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秀洲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浙科发成〔2015〕42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推荐项目须符合《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第325号令)、《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浙科发成〔2014〕124号)规定的推荐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省厅通知)。建议各单位认真研读相关文件及“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介绍ppt”,以免推荐材料不符要求。
二、推荐书填写
推荐单位、推荐专家按照《201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可在上下载)要求填写,项目的推荐材料须登录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网络申报平台(网址:),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三、推荐截止时间
项目书面材料、推荐汇总表、回避专家申请表等相关材料于2015年5月18日前由各归口科技管理部门汇总报送到嘉兴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成果处(地址:嘉兴市城南路1539号创业大厦613室)。每个项目书面推荐书17份,附件材料1份(材料不退还),其中1份原件与附件一起装订成删,不要封皮。
四、项目成果公示
市科技局将于5月4-10日对拟推荐申报项目实施公示,建议各项目成果推荐单位、项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项目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于4月29日前对拟推荐(申报)项目成果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并于4月30日前将公示相关电子表格发送至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成果处。相关模板及表格参照附件1-3。
联系人:宋 纯 田立武
联系电话:82159813
电子邮箱:116316871@qq.com
嘉兴市科技局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