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加强新产品开发,加快产品结构升级,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提高新产品产值率,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与服务。现将2015年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向;产品具有新颖性和较高的技术含量,并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优先推荐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产品。
二、申报方式及要求
1、项目网上在线申报。
已注册的企业,可通过登录浙江省科技网(网址:)进入"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管理系统,按要求上报项目申请书。
未注册的企业,先进入"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 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待确认用户"帐号"开通后再申报。
企业项目上报前请利用"查看"功能检查项目申请表的内容填写是否正确、完整。
2、 科技局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抽取一定数量项目进行实地核查。
3、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及时组织企业积极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项目常年申报受理。请注意以下时间节点:
第一批项目4月15日前申报完成;
第二批项目7月15日前申报完成;
第三批项目10月30日前申报完成。
联系电话:87297806
海宁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