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工作的预备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8 发布单位:海宁市科技局 字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全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技术市场建设,进一步鼓励和激发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繁荣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工作的通知》(浙科发[2014]80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 我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市高校科研院所和检测机构从事或即将从事科技中介服务人员;

  2、企业科技专员(已在淘科技平台挂靠的企业科技专员参加培训,同时欢迎其他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参加培训);

  3、 乡镇科技协理员。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初定于4月8-10日举办;培训地点待定。

  三、培训内容

  1、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经纪

  2、技术交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3、"淘科技"网上技术交易操作及技术合同;

  4、科技金融;

  5、其他有关知识。

  四、培训考试与发证

  培训后由省技术经纪人协会根据省科技厅培训要"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发证"的要求,组织考试,并向考试合格者颁发《浙江省技术经纪人证书》。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全免。

  六、其他事项

  请各参加培训人员将回执于3月25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至海宁科技局。

  联系人:周小倩    联系电话:0573-87659012

  E-Mail:zhouxiaoqian@haining.gov.cn

  海宁市科技局

  2015年3月18日

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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