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秀洲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和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关精神,在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推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现根据《嘉兴市科技计划体系方案(试行)》(嘉科综[2014]3号),将2015年第一批嘉兴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重点领域
2015年嘉兴市科技计划坚持突出重大、重点项目和兼顾一般项目的原则,项目申报主要围绕新能源与新材料、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生物与医药制造、现代种业等重点领域(详见申报指南),集中资源着力扶持培育一批充分体现科技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支撑引领作用的标志性成果,实现重点跨越,推动我市科技、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项目申报的计划类别
1、公益性应用技术研究计划: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社会发展领域研究与示范应用项目。
2、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孵化转化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3、科技工作专项计划:专利实施转化项目。
三、有关事项说明
1、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计划中将以70%以上的项目经费组织实施一批重点、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攻关,加强项目集成和技术创新,加大科技投入,加快成果转化,重点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重点、重大项目要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实施过程中能产生1项以上发明专利。项目一般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重点项目要求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项目完成后形成销售不少于1500万元;重大项目,要求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项目完成后形成销售不少于4000万。
2、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项目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高效都市型农业为重点,开展产业共性技术应用研究,突出关键技术,强化核心技术、集成和配套技术,为培育发展产业、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打好基础。不安排基础理论性课题研究
3、专利实施转化项目引导和支持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的专利技术实施,实施的专利技术为最近三年获得授权的国内外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且应为相关产品的核心专利或生产相关产品的关键工艺方法专利,专利权权属明确有效、无法律纠纷,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处于工程化阶段或产业化初期。申报时需提供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和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
4、项目承担单位一般以企业为主,公益性应用技术研究可由高校、科研院所及有条件的事业单位承担。除软科学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的某些基础性共性、公益性技术研究外,企业申报项目一般要求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达到一定比例,并建有研发机构,有一定的自筹经费,通过项目实施培养一批企业创新人才。其中要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要求申报主体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年度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2%以上的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孵化转化项目要求申报主体为年度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5%以上的各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各级科技孵化器在孵企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主体一般为农业科技型企业的,年度研发经费应占销售收入1。5%以上。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对科技项目经费按有关规定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5、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预算表前,需仔细研读《嘉兴市科技计划体系方案(试行)》(嘉科综[2014]3号)、《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2012]357号)等文件。根据实际选择申报类别,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6、涉企科技经费的支持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申报方式
2015年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和书面材料申报并行方式。未通过网上在线申报的项目视为无效。项目申报实行材料真实性承诺制,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项目所在地科技部门或所属系统部门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在书面材料上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1、网上在线申报。网上申报采取在线填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嘉兴科技网(网址:)进入“嘉兴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按《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要求填报。未申报注册过的单位,先进行“单位注册”,注册成功递交后,需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送至嘉兴市城南路1539号创业大厦521室,待确认后再在线申报各类计划项目。
2、书面材料申报。完成网上申报后,项目申报单位还须同时向市科技局报送通过审核、与网上申报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项目申请表(系统内自动生成的word文档)和项目可行性报告各一式二份,要求用a4纸打印(网上提供打印功能)简单装订成册。
3、书面材料受理。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统一受理项目申报材料,地址:嘉兴市城南路1539号创业大厦521室。
五、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在市本级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组织实施和完成科技计划项目能力的各类单位。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与市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的,要以我市申报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浙江中科院及其下属各单位按中科专项要求另行通知。
2、申报时间。网上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将于2015年2月15日开始接受申报,至3月13日截止(春节假日期间网上系统暂停受理)。书面材料受理至3月20日截止。
3、申报限制。浙江清华研究院、嘉兴市农科院项目申报数不限,高校、医院限额申报(详见附件),其它单位限额申报1个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申报不予受理:(1)不及时提交已实施项目《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评估表》的项目承担单位;(2)对作出撤销项目处理在二年内的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3)项目承担单位已承担市级课题,尚处实施过程中或还未结题者(承担单位上年度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已承担不超过一项的仍可申报一项);(4)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市级以上项目尚未完成的;(5)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对科技部门已受理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和验收材料的,不受项目申报限制。
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咨询电话:0573-82159831
科技局各处室联系咨询电话:
综合计划处:0573-82159860,0573-82159805
高新处:0573-82159819,0573-82159818
农社处:0573-82159823,0573-82159822
成果处:0573-82159820,0573-82159813
知识产权局:0573-82159811,0573-82159800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