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科技经费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28 发布单位:嘉兴市科技局 字号:

局各处室,南湖区、秀洲区科技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经发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科技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提高科技经费使用绩效,经研究决定,对全市科技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对科技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督促项目承担单位遵守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项目立项信息公开、过程信息公开和结题验收信息公开,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中经费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督查有关单位对上年度科研经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科技经费规范、合理使用,进一步提高科技经费使用绩效,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科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二、检查范围

  本次大检查范围:市本级有关单位承担的2012-2013年度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在研项目,重点对国家、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和市级重点、重大科技在研项目进行检查,对其他项目采取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一)项目承担单位经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财务处理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报项目预算骗取套取财政科技资金,是否存在用同一项目向不同部门申请项目立项的情况。

  (二)科技经费使用是否按任务书或合同书规定列支。预算调整是否符合规定,科技经费开支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完备,有无与项目实施无关的不合理支出,有无挤占、挪用科技经费的现象。承诺配套和自筹经费是否及时足额到位。

  (三)项目执行情况。实施单位是否按照项目合同任务书规定开展研发和成果转化,实际实施进度、指标完成情况,关键技术研发进度是否按计划执行,项目是否按要求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是否按计划完成项目任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项目实施对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情况。

  (四)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是否按照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执行和落实到位,主动、如实公开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四、时间安排

  1、梳理安排(11月20日前完成)。市科技局项目管理业务处室梳理本处室主管的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拟定检查项目清单和检查方案,报综合计划处和监察室备案。各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项目自查。

  2、实地检查(12月15日前完成)。综合计划处根据各项目主管处室报送的清单及方案安排我市会计师事务所配合此次经费大检查。各检查组与会计师事务所按检查方案进行实地检查,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归口管理职责,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3、整改提高(12月25日前)。各检查组要在承担单位项目经费自查和实地检查的基础上,针对科技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送达项目承担单位,限期整改。形成的检查情况书面报局综合计划处和监察室。各会计事务所负责指导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省、市的有关规定规范财务管理。综合计划处和监察室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五、检查分组

  成立由市科技局领导任组长的科技经费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邢海华 沈向宏

  副组长:夏学强 余建平 顾金芳

  成  员: 叶树明 吴梅林 何稼生 储  俊

  王勇峰 郭保东 杨明豪 叶莉萍

  综合计划处负责此次经费大检查的总体协调,并参与监督检查。项目主管处室具体负责经费检查的组织实施。市科技局组成三个检查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单位的财务专家参与,对市本级有关单位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对科技经费大检查工作和科技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

  1、第一组

  组长:夏学强

  责任处室:高新处

  参加单位:有关处室、归口管理部门、会计事务所

  检查范围:高新处主管的在研项目

  联系人:吴梅林 朱靖杰

  联系电话:82159819、82159818

  2、第二组

  组长:余建平

  责任处室:农社处、知识产权局

  参加单位:有关处室、归口管理部门、会计事务所

  检查范围:农社处、知识产权局主管的在研项目

  联系人:何稼生、朱 韬

  联系电话:82159823、82159800

  3、第三组

  组长:沈向宏

  责任处室:合作处

  参加单位:有关处室、归口管理部门、会计事务所

  检查范围:合作处、办公室主管的在研项目

  联系人:储 俊、杨明豪

  联系电话:82159820、82159806

  六、工作要求

  1、国家、省级科技专项、市级科技计划重点以上项目全部检查,其余项目不少于该类项目总数的30%。

  2、软科学项目由综合计划处负责检查、限期整改。

  2、各检查组于2014年11月20日前将检查方案报备综合计划处和监察室,检查情况于2014年12月底前报综合计划处和监察室。

  3、严明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强指导和服务。

  市科技局举报电话:0573-82159859   82159805  82159860

  联系人:监察室       叶莉萍

  综合计划处   叶树明  宋  纯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