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第二批嘉兴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1 发布单位:嘉兴市科技局 字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和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有关精神,加快推进《嘉兴市科学技术“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激发创新主体的自主创新活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按照新实施的《嘉兴市科技计划体系方案(试行)》(嘉科综[2014]3号),现将2014年第二批嘉兴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重点领域

  2014年嘉兴市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主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与社会发展、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六大重点领域,支持一批通过自主设计、研发及产业化,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支撑引领作用的项目,推动我市科技、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项目申报的计划类别

  科技工作专项计划:自主设计研发专项。

  三、项目申报方式

  1、市本级各单位(含市属各医院)2014年自主设计研发专项实行网上在线申报和书面材料申报并行方式。未通过网上在线申报的项目视为无效。项目申报实行材料真实性承诺制,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项目所在地科技部门或所属系统部门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在书面材料上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1)网上在线申报。网上申报采取在线填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嘉兴科技网(网址:)进入“嘉兴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按《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要求填报。未申报注册过的单位,先进行“单位注册”,待确认后再在线申报各类计划项目。

  (2)书面材料申报。完成网上申报后,项目申报单位还须同时向市科技局报送通过审核、与网上申报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项目申请表(系统内自动生成的word文档)和项目可行性报告各一式二份,要求用a4纸打印(网上提供打印功能)简单装订成册,申请项目汇总清单一式一份。

  (3)书面材料受理。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统一受理项目申报材料,地址:嘉兴市城南路1539号创业大厦521室。

  2、各县(市、区)自主设计研发专项实行书面申报方式。

  (1)书面材料申报。由各县(市、区)科技局(除市本级各区)负责在本地区2013年以来已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上报申报项目汇总表。各归口管理部门在申报汇总表上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2)书面材料受理。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统一受理项目申报材料,地址:嘉兴市城南路1539号创业大厦521室。报送书面材料同时附电子版汇总表。

  四、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在嘉兴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组织实施和完成科技计划项目能力的各类单位。

  2、申报时间。网上项目申报管理系即日起开始接受申报,至10月底截止。书面材料受理至11月5日截止。

  3、 市本级申报的自主设计研发项目应列入本单位或归口管理单位的相关科技计划并安排有一定研发经费的项目;各县(市)申报的自主设计研发项目应已列入当地科技计划并有相应经费支持,项目立项后委托归口单位进行全程管理。市科技局不再安排项目经费。

  4、申报限制。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项目申报数不限,高校、医院限额申报(详见附件);企业为主体申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超过2项,大型企业(或建有省级企业研究院、工程中心)不超过5项;各县(市、区)医卫项目申报不超过3项。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申报不予受理:(1)不及时提交已实施项目《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评估表》的项目承担单位;(2)对作出撤销项目处理在二年内的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市级以上项目尚未完成的;(4)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对科技部门已受理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和验收材料的,不受项目申报限制。

  5、自筹经费按项目实际需求填报,并及时足额到位,保证申报项目的按进度顺利实施。

  科技局有关处室联系咨询电话:

  综合计划处:0573-82159860,0573-82159805

  高新处:0573-82159819,0573-82159818

  农社处:0573-82159823,0573-82159822

  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573-82159831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