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培育、发展和管理,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的作用,推进我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培育技术市场和促进技术成功交易专项行动五年计划(2013-2017年)(浙政办发〔2013〕147号)》的通知精神,结合近三年来的工作实际,已对《嘉兴市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嘉科合〔2011〕27号)进行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二○一四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