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厅《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2012〕357号)文件要求,规范我市重大科技项目专帐管理工作,提升科技专项经费绩效,经研究,决定举办重大科技专项经费专帐管理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8月5日(周二)14:30。
2、培训地点:行政中心会议中心1号会议室
二、培训对象
1、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科技协理员;
2、近几年有承担上级科技项目企业的技术和财务负责人各1人(企业清单见附件1,请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通知)
三、培训内容
1、宣讲国家和省科技经费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和要求;
2、针对科技经费管理和使用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介绍科技项目经费财务专帐管理实务和注意事项;
3、 部署本年度科技专项经费中期监督检查工作。
四、其他事项
我局将于近期启动我市重大科技项目经费中期检查工作,对承担上级科技项目企业未能按规定使用科技专项经费,财务帐户处理未能按《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2012〕357号)有关要求列支的,我局将暂停后续科技项目经费的拔付,并停止后续科技项目的推荐申报。务请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
(联系人:徐琳 施建强 联系电话:87296051)
海宁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7月29日